我們今天講一講農村里的房子,所以呢,在農村有房子的朋友呢,一定要了解一下,這關乎到未來留在農村老家的房子怎么處理的問題,在詳細講解這問題之前呢,我們現在講一個詞,這個詞叫城市化城市化呢,
一直生活中津津樂道的話題,有人說城市化就是人口不斷向一二線城市流動,有人說北上廣深的生活成本太高了。人口的正在反向流出,所以我們會發現,不管討論的結果是什么,都關乎于人口流出和流入,也就是說人口決定了城市化的格局,那又是什么決定了人口的變遷呢?毫無疑問,一定是產業人口的流動,一定是伴隨著產業的變遷,也就是人隨產業走,因為工業發展需要聚集,所以工業化帶動了城市化人口大規模從農村向城市去。
我們今天重點要談到的問題,所以戶口遷移城市的朋友一定要留意,從明年起留在農村老家的房子通通都將這樣處理,我們的直接說干貨,農村自建房屬于個人私有財產,城市戶口的子女有繼承的權利,一定要把從明年的1月1號開始實施呢,根據規定呢,個人是可以繼承合法財產的,成立的子女是可以繼承該房屋的,這個子女屬于城市戶籍,沒有任何的必然聯系。說到底就是父母留給子女的財產是歸子女的
那如果說要有區別的話呢,就是突然有一天房子被拆遷了,眾多的補償款項當中也是分不到錢的,因為呢,你的戶籍不在這個地方,所以呢,房子下面宅基地城市戶口的子女呢,不存在繼承的一說,首先呢,土地歸集體所有,不屬于個人,所以呢,不存在繼承宅基地的使用。是可有集體組織內的成員來繼承,那這就排除了城市戶口人員繼承的可能,其實落戶在城市的朋友呢,也沒必要擔心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呢,房屋繼承之后,其實呢,就是變相地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,那只要房屋一直存在呢,房子下面的土地還是一直可以使用的呢,
話又說回來,如果房子不在了,這塊地就不歸你所有了,或者說你就不能再使用了,根據土地法的最新規定,帶房屋自然消亡呢,比如說自然倒塌啊,或者說被定義成危房。那農村的集體組織呢,是可以收回原房屋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權的,那如果說你的戶口呢,已經不在這個村里了,那你就不能在這個地方來修建房屋了,也就意味著你從小長大的故鄉,從這一刻給你徹底劃清了界限,明白了嗎?那當然最好呢,是不要來拆這個房子。
我建議做最基本的維修,一般呢,在基礎結構格局大方面不發生改變的情況下,都是應該可以的呢,具體你可以咨詢當地的集體組織,隨著城市化的進程越來越多,農村長大的孩子未來將會在大城市生活,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經之路,也許留在村落的房子已經沒人住了,但那是父母留給我們的念想,那有我們成長中的酸甜苦辣,那你有多久沒有回老家了?有多久沒有陪父母聊天吃飯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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